作為我國農業對外開放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業“走出去”是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保障我國糧食安全的重要戰略舉措。
在現實中,農業“走出去”企業往往因受制于農業產業的弱質性、中小企業資信低,以及銀行對其信息甄別和盡調成本高等問題,飽受融資難、融資貴困擾。同時,隨著我國農業“走出去”企業數量的不斷增多、業務領域不斷多元,海外風險控制能力和國際資源整合能力也正成為制約我國農業“走出去”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因素。而供應鏈金融不僅是解決企業資金周轉難的有效手段,更是數字化背景下,提升我國海外供應鏈韌性、推動產業鏈整合的有效手段。
供應鏈金融是“供應鏈+金融”的綜合數字化服務,運用5G、物聯網、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興數字技術,打通產業交易、運輸等數據壁壘,進行風險控制。供應鏈金融平臺通過收集整合產業鏈各環節的資金、流通、票據、業務等數據,實現利用數字化手段對金融業務的高效賦能,不僅能緩解農業企業資金壓力,還能實現數字化與“走出去”深度融合、增強供應鏈抗風險能力,更能促進產業鏈資源連接、整合、增效,形成供需互促、產銷并進的良性循環,是推動農業“走得出、走得遠、走得好”的重要抓手。
然而,現實中我們觀察到的實際情況是,2019年我國在境外設立農業企業共986家,新增投資額排名前60的企業中,均未在農業“走出去”中開展或參與供應鏈金融業務。
南京農業大學農業“走出去”與中國糧食安全專題研究表明,海外供應鏈金融基礎配套設施落后、境外業務拓展政策支持力度不足、政府主導的數據風險監控平臺缺位和供應鏈金融的相關研究基礎相對薄弱等問題,制約了我國農業企業積極利用供應鏈金融助推農業“走出去”。
以供應鏈金融相關研究為例。目前我國供應鏈金融相關研究主要集中于國內業務,在農業“走出去”領域仍為空白,且缺乏相關領域人才的支撐和培養,阻礙了海外業務推進。以農業對外援助為例,相比于我國以項目投資為主的單一援助模式,西方國家已較早地將供應鏈金融應用于對外援助并顯著提升了援助效率,明顯改善了受援地區的生產水平和供應鏈運轉情況。
基于上述問題,為了著實推進《“十四五”農業農村國際合作規劃》所提出的發揮數字化背景下供應鏈金融特點,助力農業企業更多、更好地“走出去”,建議從配套設施、政策引導、試點建設、風險監控、科研力量等方面加大完善和提升力度。
首先,完善配套設施,加快布局農業“走出去”中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的配套設施建設,并開啟農業中小企業數字化專項服務。一是推動實施農業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投資農業海外領域的5G基站建設、物聯網設施、大數據中心供應鏈服務平臺等,強化海外數字基礎設施支持。二是結合“走出去”中小企業資信狀況和海外投資貢獻情況設立優質企業名單,提供數字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并加強其數字技術培訓。同時,引導數字化服務商和金融機構,為優質企業構建信用監測、智能供需匹配等服務體系,并提供數字化建設專項優惠貸款。
其次,健全政策引導體系,提供農業“走出去”領域供應鏈金融發展全方位政策支持,并引導金融機構開發專項產品。一是出臺支持農業“走出去”企業應用供應鏈金融的指導性文件,從把握農業“走出去”領域應用供應鏈金融的內涵和發展方向,穩步推動供應鏈金融規范、發展和創新,完善政策支持體系等方面給予政策指導。二是協調有關部門設立農業“走出去”企業開展供應鏈金融的引導基金,并提供稅收優惠、投資補貼等多種政策支持。三是鼓勵并引導金融機構開發設立農業“走出去”專項產品,建立專門的供應鏈金融產品、風控、考核等制度支持體系。
其三,開展企業試點工作,加快設立“農業‘走出去’企業供應鏈金融白名單”,在海外開展試點,為核心企業提供財政支持,調動企業積極性。一是研究制定農業“走出去”企業適合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的條件和標準,對相應的核心企業進行資格審核,符合條件則納入“白名單”。二是通過動態監測“白名單”企業的季度年度供應鏈金融相關業務金額、服務中小微企業數量等相關情況,對開展業務量多、排名靠前和成績突出的企業給予表彰和資金獎勵,并引導金融機構在貸款額度和利息方面給予一定支持。
其四,搭建風險監控平臺,發揮農業對外合作部際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協調各成員單位提供政策傾斜和數據支持,搭建服務于農業“走出去”企業貿易、運輸、金融的一體化風險監控平臺。一是協調工信部和財政部為平臺建設提供產業和財政政策傾斜,設立專項資金補助。二是協同工信部、海關、人民銀行、稅務等部門,利用區塊鏈技術打通并整合企業貿易投資、海關商檢、銀行資金等數據,服務企業國內外運營,降低產品回運和海外建材供應等的運輸及金融風險。三是制定平臺運行標準和規范,保障數據加密和境外企業交易信息安全,引導企業積極參與,有效解決農業供應鏈內外部主體之間存在的“信息孤島”問題。
最后,強化基礎科研力量,通過開展農業“走出去”東道國環境風險研究,探索創新供應鏈金融運營模式和應用場景,同時充實相關人才儲備。一是開展農業“走出去”東道國政治、經濟、法律、文化制度及市場風險等方面的課題研究,舉辦農業“走出去”供應鏈金融專題研討會,對農業對外開放項目應用供應鏈金融的條件進行充分的論證和探討。二是充分發揮高校、科研院所學術科研優勢,對代表性案例進行總結、整理、推廣,引導更多“走出去”企業進行供應鏈金融業務嘗試,為制定政策、總結推廣經驗提供技術保障。三是建立農業、金融部門、高校、企業多維聯合培養人才機制,通過開展能力提升培訓班、人才能力建設項目和交流計劃,培養復合型人才,為供應鏈金融助力農業“走出去”提供智力支撐。
(作者系南京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
《中國科學報》 (2022-04-11 第4版 科創)
原文鏈接:https://news.sciencenet.cn/sbhtmlnews/2022/4/368946.shtm